(央广网发 湖南省医保局官网截图)

央广网长沙5月19日消息(记者欧峰)5月19日,湖南省医保局官网发布通知,自5月20日起,湖南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再一次调整。单检费用总和从28元以内降至18元以内,混检费用从8元降至4元。

此次通知是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个部门联合下发的。

《通知》显示,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常态化防控机制,减轻人民群众检测费用负担,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相关耗材专项集采情况,五部门对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收费行为做进一步规范。

《通知》明确,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次18元,多人混检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次4元,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项16元,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次6元(详见附件)。上述价格为全省最高指导价,不区分检测机构等级,不区分普检快检,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服务,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高于当地公立医疗机构的检测价格。

各类检测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供群众自愿选择,并主动在显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向群众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单纯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各类检测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通知》还要求,市场监管和医疗保障部门在监管中,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以及“只提供单检,不提供混检”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

编辑: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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