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某案是全国扫黑办交办线索、省市扫黑办跟踪督办、武汉市第一起异地指定管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2月11日,武汉市政法委介绍,案件的成功侦办,充分彰显了武汉市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是扫黑除恶决战决胜的又一丰硕成果。案件办理过程中,指定管辖的江岸区加强统筹协调,案件办理攻坚克难,付出了极大努力,为全市异地指定管辖办理黑恶案件提供了有益探索。

  组织靠前领导

  2018年5月,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来汉督导,群众关于童某案相关举报线索引起了督导组高度重视,责成深挖彻查。考虑到童某等人长期盘踞新洲,存续时间长、社会危害影响深、“打伞破网”阻力大等因素,市扫黑办指定江岸区异地办理。接到指定管辖任务后,江岸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包案督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听取重点案件办理情况汇报,适时组织召开大小会议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区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案件推进会专题研究,分管领导上阵参与案件办理,市扫黑办统筹江岸区和新洲区两地就“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有关事项进行跨区域协调。江岸区扫黑办坚持“周推进”和“月督导”,每周2次召集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分管领导召开联席会议,集中研判案情,统一办案思想。区政法机关分管领导牵头,专门抽调了一批业务水平高、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组成的专案组,实行专案专办。区检察院和区法院提前介入,在案件定性、固定证据、黑恶势力特征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

  由于案情复杂、又是跨区办理,办案初期专案组前往新洲调查取证遇到诸多阻碍,但办案干警驻地办案,耐心做好法治宣传,经过艰苦努力,逐一固定犯罪证据。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依法办案前提下,对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初犯、从犯等,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有效化解组织成员间攻守同盟。

  各环节提前介入

  以被告人童向前为首的犯罪组织存续时间长,违法犯罪手段多样,组织成员更迭快、人数多,对案件的审理特别是证据的审查带来了很大难度。2019年11月,江岸区法院刑庭承办法官介绍,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认真研判了该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并逐一将该案证据材料与刑法第294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进行对照。

  2020年5月下旬开始,在区委政法委的组织下,江岸区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每周进行交流、研讨,7月10日前完成了16名犯罪嫌疑人的提审工作。经过补充侦查,涉案组织架构基本确定,经济特征的认定也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2020年7月31日该案受理后,江岸区法院执行局提前介入,配合刑庭调查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该院刑庭、执行局、民商事员额法官组成涉黑恶势力案件专业法官联席会议,认真审查判断涉案财产的处理情况,并对公诉机关移送的财产清单提出处置意见,对于权属尚不明确的财产建议公诉机关继续查清财产线索,并及时收集固定证明其来源、权属、性质、价值的证据。

  充分保障辩护权利

  审理过程中,江岸区法院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权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全部指定辩护人,确保辩护律师全覆盖。统一证据标准,严禁“打包”处理,逐一审查甄别,按照“一人一卷宗”,最终确定每个人犯罪的次数、金额等,对于有证据支持的,依法定罪量刑;对于能够通过补证认定的事实建议依法补证,对证据不足的依法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