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决策部署,12月16日起,湖北高速公路收费站启动入口称重检测工作,所有货车在高速入口必须进行称重检测,入口称重检测数据与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联动,货车经检测确认为合法车辆后会自动抬杆放行,而被检测出来的超限超载车辆,收费系统将禁止发卡和抬杆,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若违规车辆拒不返回,或恶意冲卡闹事,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惩不贷。

  一、为什么要实行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

  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客车、货运车辆均将实行ETC电子不停车收费,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取消现有计重收费模式。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货车称重检测,可以有效加强高公路入口违法超限车辆管控,是提高依法治路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有力举措。

  二、入口称重检测怎么认定超限车辆?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超限车辆认定标准为: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吨;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吨;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吨;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吨;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吨。

  (九)以上所称“汽车列车”不包括法律法规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全挂汽车列车。

  (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图)

  三、货车驶入高速公路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指引进站接受称重检测

  目前,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备采用两种安装方式,一种设置在收费站入口车道上,一种设置在收费站广场上。

  在收费站入口车道设置称重检测设备的,货车应按照收费广场车道指示标志进入称重车道(一般位于收费广场右侧)接受检测。

  在收费站广场设置称重检测设备的,货车应按指示标志驶入称重区域。

  所有货车在接受称重检测时,应自觉遵守称重检测秩序,按顺序进入高速公路,有序通行,严禁随意变道穿插。经过称重检测的货运车辆,非超限车辆继续前行;超限车辆应按照交通指示标志或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按照指定线路驶出收费站,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二)规范办理货车大件运输审批手续

  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货运车辆,货运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驶入高速公路。

  凡已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货运车辆,经系统识别后,将自动抬杆放行。

  四、已办理ETC的货车需要接受称重检测吗?

  需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的“货车必检、超限禁入”的要求,所有货车必须按照收费站广场设置货车称重检测指示灯、标线及工作人员引导,有序驶入称重检测设备接受检测。对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货车,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对于已经安装ETC的货车,不仅可以继续享受通行费优惠,还可以在收费站出站时快速通过。

  五、收费站(广场)入口检测现场如何管理?

  (一)从12月16日起,各路政管理机构、公安交警部门联合路段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维护收费站秩序。

  (二)对检测发现的不符合进入高速公路通行条件的超限车辆进行劝返,打开专(备)用劝返通道引导车辆驶离。对确实无法在站内掉头的车辆,应当详细登记车辆信息和行驶目的地,发放《入口称重劝返通知单》要求驾驶员在路网临近下一站口驶离高速公路,明确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通知监控室对车辆行驶信息进行跟踪核查。

  (三)对于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大件运输车辆通过收费系统自动核查办证情况,无法自动核查大件运输许可数据的,人工扫描《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二维码进行核查,经核查为有效《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准予通行;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按程序实施劝返处置,并及时向辖区路政大队报告。

  六、针对违法超限车辆如何处理?

  经称重检测确认为违法超限车辆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依法对其进行劝返,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同时,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和高速警察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将加大高速公路入口路段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听劝阻、恶意堵塞、强行冲卡等扰乱检测通行秩序及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超过3次的,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