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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一学校截留学生生活费150多万 30多人受处分

2017-07-28 10:15:00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罗序文 通讯员 李友华)27日,洪湖市纪委通报今年以来执纪审查典型案件,其中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截留学生生活费150多万元,不仅学校和相关部门11名直接责任人受到处分,另有20多名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一并受罚。
  据查,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从2006年起截留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共152.42万元。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该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累计向31名教职员工发放学生护理补助35.38万元。该校校长刘中华与副校长周艳在面对学生家长诉求时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洪湖市纪委给予刘中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市教体局撤销其行政职务;市纪委给予该校副校长周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市教体局撤销其行政职务。市纪委给予该校党支部书记印振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校原校长谢池模、副校长李君、吕海武、胡新儒被党内警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肖述娥等4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洪湖市教育体育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下级单位监管和教育不力,原局长王诗双等7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湖市民政局、财政局、低保局、社会救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失察失责,市社会救助局局长曾令涛被党内警告,市财政局副局长邓洋被行政记过,市低保局原局长李国斌被诫勉谈话,先后担任市民政局局长的杜耀平、杨志雄、张春辉被诫勉谈话。
同时通报的还有洪湖市卫计局副局长尹长军、新堤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陈莉、螺山镇党委书记乐观晖、汊河镇党委书记代红兵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而被问责。 
编辑: 黄炎秋
关键词: 处分;学费;截留;洪湖;荆州

荆州一学校截留学生生活费150多万 30多人受处分

27日,洪湖市纪委通报今年以来执纪审查典型案件,其中洪湖市特殊教育学校截留学生生活费150多万元,不仅学校和相关部门11名直接责任人受到处分,另有20多名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一并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