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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刑事辩护全覆盖 试点区域辩护率接近100%

2017-11-02 10:03: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11月2日消息(文\图 杨波 王宁)日前,国家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发文要求,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启动,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公、检、法、司四部门合力将改革推向前沿“阵地”,保障司法正义、公平、公正。河南作为全国8个省市试点之一,早已先行一步,在2012年提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的概念并进行了实践探索。目前河南的开展情况如何?

  10月26日,记者跟随河南省司法厅工作人员一行,来到安阳市看守所、安阳文峰区人民法院,实地了解河南省刑事案件辩护率的变化情况,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维权之路。

犯罪嫌疑人在监区面对面咨询法律援助律师

  向前一步:值班律师走进监区

  10月26日上午,通过层层关卡审查,记者被领入了安阳市看守所羁押人员所在区域。

  “今天是星期四,是我们规定集中收集、整理羁押人员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书的时间。”记者进入看守所羁押区综合服务大厅,值班律师王自阳边整理申请材料,边与记者交谈。几天时间,他手中的申请书就有20多份。

  安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看守所所长魏守义找出登记簿向记者介绍:“申请案件的数量也代表着这项工作的成绩,这是今年以来的登记表,目前已经是350多号了,也就是说有350多件案件申请了法律援助,比前几年多了几倍。”

  “我本来脾气就暴躁,进来之后,家里嫌丢人也不管不问,衣服也不送,来的时候穿个短袖,衣服都是借别人的穿。”在法律援助值班室正接受咨询的羁押人员王某说起当时的情景还有些激动,“当时急得很,身边的人都跟我说,我涉嫌诈骗3万,最少得判3年,我觉得这太严重了。那些天啊,满脑子整天都是懵的,血压直往上窜,与其他人员一言不合就吵架。”原来,他本来是做进口汽车买卖生意,有一次故意压低价格,跟买主签了买卖合同,收了3万定金。合同到期后没办法交车,被对方一纸诉状告上法庭,他以涉嫌诈骗罪被抓进来。

  “是律师一句话让我定下来了。”他说,在咨询看守所里值班律师后,律师详细地了解了案件,并询问他“有没有主动退赃?”他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主动退赃还可以被从轻处罚。在申请了法律援助之后,律师帮他联系到家人,主动退赃,也取得了买主的谅解。“看我身上穿的衣服,这是前几天我家人送来的,看到律师这么尽心帮我,俺家人也知道我在这里面诚心改错了。我现在心情好多了,再也不跟别人闹矛盾了。”

  像王某这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监区通过申请就可以全程获得刑事法律援助者,在安阳市看守所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安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文英告诉记者,每周的星期二、四是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到监区内值班时间,期间负责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治宣传、也收集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表,交给法律援助中心,等待指派。

  “法律援助的向前一步,不光是为看守所羁押人员提供法律服务,也帮助他们学到了法律知识,学会了依法维权,刑事案件的辩护率也大幅上升。”刘文英说。

安阳市看守所AB门

  十年跨过AB门  值班律师制度升格国家制度

  我们看到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走进看守所值班的制度起源于2006年9月14日,当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商务部、司法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河南修武县是第一个试点县。2007年7月,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在修武县看守所设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急诊式”法律帮助。

  2013年1月,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同年底,河南全省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2016年7月,河南省司法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河南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工作规定》,成为探索实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诉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

  “安阳市的看守所律师值班制度经历了四个阶段,2010年,在看守所协调了第一张桌子,服务于羁押人员家属;2013年,协调了一间房子,实现独立办公;2014年,值班律师办公室移师律师会见区,打通AB们;2016年,法律援助核心业务全部转移到监区内部。”刘文英副局长如是讲述当地法律援助进程。

  安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蒋运灿形象的把法律援助体系分为“文化阵地、视频教育阵地、法律秩序阵地”“三个阵地”,承担着收押入所、人员帮教、案件承办、律师监管“四个环节”。

  据悉,当地依托“三个阵地”抓牢四个环节,通过每周的值班律师组成的宣传小组让收押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自己基本权利和即将面临的诉讼程序,正确认识罪行,同时重点帮教未成年人、单独关押人员的现场咨询和心理疏导。

  据了解,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期间,安阳市仅法律援助案件就占同期刑事辩护案件总数的60%,同比增长了300%,大大提高了刑事案件的辩护率。

  河南省司法厅巡视员周济生介绍,援助工作地点从便民服务区转移到了执法区,看似简单的变化,背后是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一大步跨越,也越来越接近法律援助的价值所在:司法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中,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将展现出不可替代的作用。

  试点地区刑事辩护接近100%

  在安阳市文峰区法院采访中,这种情况得到了证实,在该院办事大厅,法律援助窗口和办案窗口一样列在服务台前,文峰区法院副院长,杜文君介绍说,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这里,不仅能够起到应急案件的作用,对刑事辩护率也有明显的提升。

  据了解,早在2012年4月,河南省开始探索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无论当事人是否经济困难,只要未聘请律师,当地法律援助机构都将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在此基础上,2016年年底,“全覆盖”工作再升级。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于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除非其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辩护。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和被告人明确拒绝委托以外,没有辩护人参与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延期开庭。

  经过5年的探索实践,目前,河南省级及18个省辖市将适用各种程序审理的被告人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率先实现了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另一方面,在全省158个县(市、区)中,选择31个律师资源丰富、工作基础较好、保障水平较高的县(市、区),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

  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试点地区办理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523件,刑事辩护率达到70%。夏邑县、登封市等试点地区刑事辩护率接近100%,率先实现了被告人人人有辩护律师的局面。

编辑: 张航
关键词: 河南;刑事辩护;法律援助;

河南刑事辩护全覆盖 试点区域辩护率接近100%

日前,国家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发文要求,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启动,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公、检、法、司四部门合力将改革推向前沿“阵地”,保障司法正义、公平、公正。河南作为全国8个省市试点之一,早已先行一步,在2012年提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的概念并进行了实践探索。目前河南的开展情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