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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她和亲人被依法追责

2017-11-10 15:46: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11月10日消息 为了保全自家财产,焦甲捏造虚假事实,伪造借款合同、收条,向弟弟借款数百万元,让弟弟告自己,随后,她弟弟还申请了财产保全,导致之前与她有民事纠纷的一方无法进行财产保全。

  不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崔甲的做法最终害了她的亲人……

  【经过】

  11月9日上午10点20分,巩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场座无虚席,该院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张卫锋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情还要从2016年初说起,当时,焦甲与焦乙产生了民事纠纷,为了逃避债务,就找焦丙(焦甲弟弟)商量。当时,焦丙叫来了他们公司法务李某,策划了以虚假诉讼逃避债务。

  当年2月17日,焦某丙以焦某甲欠其借款330万元为由向巩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年2月29日,焦某丙向巩义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该院依申请于3月3日裁定查封焦某甲房产一套。

  同年3月10日,巩义法院判令焦甲支付焦某丙借款318万元及相应利息。

  而正是这次虚假诉讼,导致焦乙无法进行财产保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焦甲、焦丙、孟某、李某结伙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做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焦甲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

  被告人焦丙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孟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李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提醒】

  “虚假诉讼”,一旦发现将被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虚假诉讼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很大,也会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为了造假,违法后果伤害的往往是亲情、友情,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破坏了社会诚信。巩义法院对虚假诉讼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预防,一是在立案时,让当事人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二是要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三是强化庭审调查职能等措施。巩义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随后在一起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虚假诉讼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一起开展打击虚假诉讼活动。(通讯员 李韶锋)

编辑: 叶远

虚假诉讼,她和亲人被依法追责

为了保全自家财产,焦甲捏造虚假事实,伪造借款合同、收条,向弟弟借款数百万元,让弟弟告自己,随后,她弟弟还申请了财产保全,导致之前与她有民事纠纷的一方无法进行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