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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利用"虚假诉讼"过户车辆 法官:恶意诉讼违法
2011-09-28 17:43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中广网北京9月28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北京开始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以来,车辆牌照成了稀缺资源,参与摇号又屡摇不中,而又非常想买车的人是越来越多。有人精心研究了调控细则,打起了法院的主意,而法官明确指出,利用诉讼规避车辆限购摇号政策,进行虚假诉讼,是违法的。
北京海淀法院近期开庭审理了毛先生诉利先生,要求还借款5万元的案件,首先令法官汤民华感到蹊跷的是,被告利先生接到传票后,马上承认借款事实,但提出无钱偿还,有一辆桑塔纳汽车可以抵债。于是法官又联系原告毛先生。
法官汤民华:把这个方案我打电话告诉毛先生以后,他当时一听想都没想马上就说,“行行行,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太好了。”当时我们就觉得挺蹊跷,双方调解意愿非常高,调解非常积极,就相关的借款细节分别询问了双方,结果发现双方述说是不一致。于是在法官的进一步缜密询问之下,原告和被告露出了马脚,均承认是虚构了借款关系,想通过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达到车辆过户的目的。
为什么毛先生和利先生想到了这样的方法,汤法官分析这是钻了法律空子。
汤民华:《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就利用这条来走诉讼,达到车辆过户的目的,这是一方面的原因。第二方面的原因就是,“新政”实施后每次摇号的比例就越来越低了,就出现了一号难求,有钱也买不到车的局面,有些人想买车苦于无号,想通过提起虚假诉讼,达到车辆过户的目的。
编辑: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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