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12月27日消息(记者蔡文娟 实习记者李思莹)12月26日,海口举行首个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现场会,来自海口市琼山区天街华府小区的13名业主在现场领到了不动产权证。

“交房即交证”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相关税费缴纳,在交房同时向购房者交付不动产分证(开发单位名下的不动产分证),购房人拿到不动产分证后,可自行缴交相关税费及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证)。

据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天街华府项目作为试点项目之一,按照方案要求,各验收、办证等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开发企业完善规划核实、地籍调查、各项验收等办证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验收及办证等各环节手续,取得了试点工作的首个成果。待试点工作经验成熟后,将于明年在全市全面铺开,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根据海口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海口市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实现“交房即交证”目标,需要完成办理预告登记、规划核实手续前置并实行“多测合一”、办理面积差异的增容、土地变性手续、出具完税证明、不动产首次登记预受理、交房即交付不动产分户证、不动产转移登记七个流程的办理。

《方案》实施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须在购房合同中增加“交房即交证”作为选择性条款,明确买卖双方责任义务。应将“该商品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总证)”作为交房条件,交房时间即交证时间。同时合同中应包含当事人约定办理预告登记的相关条款。

据悉,今年海口市多部门在调研国内其他省份城市经验基础上,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今后,海口市将在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写入“交房即交证”等相关条款,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海口商品住房“办证难办证慢”的难点、堵点问题。

编辑:陶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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