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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7日前签订认购书或合同按原政策执行

2017-03-19 10:43:00来源:南方网

  据南方网报道,继17日晚广州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后,18日午间,广州市住建委发布官方权威解读公告。

  公告表示,17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公告显示,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购买1套住房,“成年单身人士”是指年满18周岁的单身或离异人士;“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

  公告表示,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执行。

  此外,公告强调将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融资或者协助购房人办理各种形式的贷款、融资用于购房首付款。

  关于市场监管,个人提供虚假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网签或房地产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将依法给予“暂停使用网签系统”“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责令停业整顿”以及市场禁入等处罚。

编辑: 陈越
关键词: 广州;住建委;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