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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已承接113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

2017-11-30 11:25:00来源:南方日报

  29日,笔者从深圳市编办获悉,自今年6月广东省启动“强市放权”改革工作以来,深圳市已顺利承接首批113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前,深圳市正在积极准备承接第二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

  今年6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发布,决定向广州、深圳两市下放124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其中,涉及深圳市的有117项,涵盖外商投资、海域使用以及城市发展等领域的行政职权事项,如“企业投资分布燃气发电项目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等。按照事项类别分,包括行政许可81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25项;按照授权方式分,包括下放实施41项,委托实施76项。

  对于“强市放权”改革,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力做好省下放事权的承接工作,确保“放得下、管得好”。具体承接工作中,深圳市各部门积极主动与省直部门对接,全面了解下放职权事项及审批标准化规范,依法承接省下放事权,扎实做好实施工作以及承接省下放事权后的相关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深圳市已完成承接113项省下放事权,另有4项事权交接工作正在推进中。

  “强市放权”是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增强地方政府管理自主权,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我们正在积极准备承接第二批下放事权。”深圳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圳市主动申请省政府进一步下放事权。深圳市各部门根据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主动梳理出一批需要省政府进一步下放的职权事项,目前初步拟提请省再下放事权14项,包括电价管理、教育收费标准、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等管理权限。

  据了解,深圳市还非常重视承接省下放事权的后期评估工作。由于承接时间短,目前下放事项的业务发生量极少或尚未发生,事权下放的实际成效还难以充分显现。下一步,深圳市将抓紧建立健全跟踪评估机制,待承接工作实施满半年后,再定期对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结合评估报告进行优化完善。

编辑: 王雪薇

深圳已承接113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

目前,深圳市正在积极准备承接第二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