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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热企方导致乌鲁木齐市民家中24小时低于20℃将担责

2017-11-06 10:4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乌鲁木齐11月6日消息(新疆台记者陈居里)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目前,新疆已经进入供暖季,新疆乌鲁木齐出台规定,如果市民家中因热企原因连续24小时低于20℃,可按供热面积及持续天数退还供暖费。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因供热企业的原因,用户家中连续24小时低于20℃,供热企业应按供热面积及天数退还用户热费。

  那么如何界定是供热企业的原因还是用户自身的原因呢?供热企业表示,供热是一个循环系统,从热源到用户这种供热末端,中间有多个环节,造成用户家中不热的情况也是五花八门。源头上的问题都界定为热企原因,而末端的问题则由用户自己负责。比如出现管网爆裂、设备故障等原因时,都被界定为热企原因,这些情形下导致用户家中持续24小时温度不达标,用户可申请退费。

  由于用户未采取保温措施、室内私改地暖、私装过水热、地暖管稀疏、阀门损坏等原因造成家中不热的,并非热企造成的原因,不予减免或退补热费。发现温度不达标后,用户可以要求工作人员上门测温,认可温度并签字即可作为日后的减免凭证。若不认可,供用热双方可申请城市热力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测量。

  对于退费标准,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需要根据温度差、用户面积和持续天数计算。采暖期每平方米收费22元计算,每平方米如果比标准温度差一摄氏度,一天退1.5分钱,100平方米就是1.5元,以此基准类推。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新疆;乌鲁木齐;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