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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重申: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2017-09-24 11: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24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杭州等多地明确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交通运输部重申,基于安全等因素考虑,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杭州日前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自行车规范管理,暂时禁止一切形式的互联网电动自行车服务,并对在杭州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5家平台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对本平台车辆进行清理并暂时退出杭州市场。对于逾期不清理且及未退出的,将开展专项整治。

  无独有偶,北京市交通委本月公布的《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也明确,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这与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主张一脉相承。

  为何没有将“共享电动自行车”纳入到“共享经济”鼓励的范围内。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主要是基于安全考虑。“‘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政策建议是经过反复论证和分析的,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的考虑:一目前市场现有的和已经投放的车辆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并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如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不但在路上行驶时存在安全风险,停在路边的共享电动车也有安全隐患。吴春耕表示,此前不乏一些新闻显示,部分车辆停放过程中出现起火事故。火灾安全隐患突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由于共享单车投放数量日渐增多,部分老旧车辆已经成为城市垃圾的新来源。而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来说,其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也相对较大。吴春耕表示,基于上述理由,“不鼓励”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态度较为明确。

  但“不鼓励”并未阻挡共享电动车进军的脚步。以北京市望京地区为例,目前投放试运行的共享电动车已有5000辆左右。在西安、长沙等地部分高校,近日也出现了新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对此,吴春耕拜师,已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城市,应审慎评估。建议深入研究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依法依规加强管理,防范各类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出行。

  工商部门也提醒,根据现行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取得牌照后方可上路行驶,对非法上路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可依法予以罚款处罚。消费者应主动遵守相关规定,避免造成安全隐患或给自己带来损失。

编辑: 姜萍
关键词: 交通运输部;共享电动单车;不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