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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一审民事案件调解与撤诉结案率67.3%

2012-03-12 07:31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3月12日消息(记者庄胜春)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昨天的两高工作报告中,有一个鲜明的共同点,那就是对于基层法院、检察院,尤其是中西部、边远、民族地区法院、检察院的建设,都做了大篇幅的阐述。除了国家层面的投入,基层法院也在通过各种办法寻找“围城”的突破口。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峰介绍,他们已经在努力通过加强案前调解工作,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钱峰:我们按照最高院的要求,加强了调解工作,特别是诉讼之前的一些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组织密切配合,建立了不少平台,很多案件在进入诉讼之前就把它解决掉了。

  这样的努力,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报告中得到了体现,他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王胜俊:着眼于妥善化解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质量,一审民事案件调解与撤诉结案率为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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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晓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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