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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从规则到道德

2017-07-20 15:3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0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我在朋友圈里发过马里奥甩开膀子好胃口的吃饭照,从此常有同事和朋友羡慕又苦恼地问,我做什么孩子都不爱吃,能不能分享一下你家的食谱?我老老实实报上菜名,无非是大人的菜少油少盐,百无禁忌。看着对方实在不得要领,我再多两句嘴,孩子饭吃得如何,不在吃什么,而在饿不饿。把乱七八糟的饼干、零食去了,只留下上下午按时吃的水果,肚子空落落的孩子,自然有嗷嗷待哺的架势。

  “到点吃饭”、“不吃零食”的规则,威力大过最高明的厨艺。但和许多偏向厨艺修行的妈妈一样,邯郸交警希望通过歌舞呼吁文明交通。今天有媒体报道,在河北邯郸市滏东大街联防路的斑马线上,红灯亮起时,几名孩子和穿着交警制服的民警随音乐起舞,并在绿灯亮起前退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渚河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为了让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渚河大队和当地一所舞蹈学校合作共同创作了上述“等灯舞”。由于天气炎热,目前已暂停跳“等灯舞”的活动。

  看着照片里骄阳下穿短裙起舞的小女孩们,我不知该作何感想。在拍下照片的7月11日,邯郸最高气温38度,如果我是其中一个孩子的母亲,我大概不会同意她挎上绶带,站在无遮蔽、全是尾气的马路正中跳舞;如果我是斑马线后方观赏“等灯舞”的司机,我更会抵触这影响道路通行的表演。虽说“跳舞时有民警在一旁保障孩子安全”,有哪个铁石心肠的司机在通过斑马线前不得犹犹豫豫地多看两眼确保安全?再苛刻一些说,谁能保证孩子们在红灯结束前已经完全撤离斑马线?每一轮红绿灯耽误几秒,轻易就能攒成一场拥堵。

  遵守交通规则,要靠心灵美、道德美,还是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公布,各种道路交通纠纷尽在8章、124条细则中。拿最常见的“行人闯红灯”来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明明有白纸黑字的法律,不知有几人曾见过交警对闯红灯者警告、罚款?有“扣6分、罚200”的处罚当头,敢闯红灯的司机凤毛麟角;如果每个冲着红灯急忙忙过马路的老太太都知道不远处很可能有个交警捏着50元罚单等着她,这50元一个的红灯,你猜她还闯不闯?

  再强力的法律离开到位的执行仍难免沦为空文。此时搬出载歌载舞的小学生,希望以此感化不守交通规则的市民,恰如那些将孩子不吃饭归因为自己厨艺不过关的妈妈。“等灯舞”本身没有错,错在对其寄予的厚望。连法律都解决不了的问题,难道道德就能解决吗?与其花费警力护送孩子们在道路正中进进出出,不如站上斑马线,结结实实开几张“不等灯”的罚单。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静观;规则;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