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住建部、国土部联合发文:不同城市提出不同调控要求

2017-04-06 17: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6日消息(记者张明浩 刘飞)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些年,在一些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不断出现过快、过热上涨。一时间,出现住宅用地拍卖溢价率高、人们排队拿号买房、离婚买房、房价上涨买房难的情景。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加大限购、调控力度,为虚火过旺的楼市降温。

  就在今天,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由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共同签发的《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为自北京开启全国楼市调控升级后,住建部第一次出台全国楼市调控的统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方针,又注入了一剂“强心针”。《通知》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又将会给火热的楼市带来哪些降温效应呢?

  《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包括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和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四大部分内容,共十条。

  其中比较引人关注的是,《通知》针对全国各地库存以及人口状况的不同相应提出了不同调控的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分析,这主要是适应目前中国楼市区域差异明显的现状,调控原则更加科学,“目前中国的格局是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向大都市、城市群以及都市圈集聚的速度会进一步加速。一方面,一、二线城市房价经历了一轮暴涨,目前国家正在‘泼水救火’;另一方面,三、四线的政策方针是去库存,让农民工进城,推进城镇化,很多地方的楼市依然平稳。”

  此外,《通知》对于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也提出了要求: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要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同时这类城市还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从供应端采取鼓励释放供应的做法,在《通知》中进一步得到体现,“从土地供应总量讲,预计今年土地供应的面积相对2016年会出现同比增长态势。对于一些拿地的配建,包括配建自持型的、租赁型的公寓,全国至少有20个左右城市会出台这样一个政策,大力发展租赁市场一类条款。在土地出让方面可能会加上这些内容。”

  通知同时要求,在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上,各地要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这一全国楼市调控的统领性文件与以往相比,进一步确认了两个原则,“最近各地调控,像北京十几天出台了十几次调控政策,大原则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第二个原则,是楼市调控的托底盖帽。同时也看到一些之前提到但被重新重申,着重提出一些比如棚户区的改造,包括公租房的货币化安置,特别是针对未来租赁市场如何蓬勃发展,如何让租赁也成为居住的重要补充。提出一些政策性原则性方向。”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进一步指出,这一《通知》以住建和国土部门的角度对于房地产调控、化解楼市风险,迈出了主动的一步,“国土部门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方面还是比较被动,因为原来调控政策更多的是金融政策、限购、土地供应,我们每年也在说,但是这一次是明确说把土地供应作为主动的房地产调控手段。从政策延续性层面看,是以前政策的升级版。”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住建部;国土资源部;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