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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温州农民房可上市买卖 或成农村土改风向标

2013-08-30 16:42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温州8月30日消息(浙江之声记者李晓华 王乐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出台,10月1号起,包括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内的12类产权可上市交易。外界认为,《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温州农民房可上市买卖,具有破冰意义。

  温州市民叶先生在风景优美的瑞安桐溪风景区有一幢“农民房”,但是因为产权是集体户口,过不了户,房子建起来7年,也闲置了7年:

  叶先生:有人想要买这套房子,过来问问,打听一下的人比较多,听说村民所有的一下子不能过户,人家就拍拍屁股走了,蛮失望的。办法出来之后,对我们这种房子可以过户应该起到作用。

  和叶先生一样,很多温州市民对新出台的《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充满期待。该办法规定,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在内的十二类产权,可以在一定的原则下进行交易。

  外界认为,此举意味着农村人拥有的农房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等不能变现的“睡觉”资本,今后可以“盘活”,也将激活温州数以百亿计的农村“沉睡资本”,进入市场。

  记者了解到,温州在农民房买卖上的“破冰”之举也得到了当地法院的支持。此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文件,首次肯定农民房买卖的合法性,表示依法保护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

  温州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首次用意见,通过司法部门,发布这个意见,肯定农民房买卖的合法性,温州市中院蛮有先见之明。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斌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让人振奋,温州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为全国提供了一种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路:

  马庆斌:它的突破点在于,实现土地和金融两个要素的大循环,流动到最能发挥其价值的产业链,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实现了要素的城乡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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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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