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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新村无偿征用村民耕地续:政府称土地为国有河滩地

2011-09-14 17:37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正在建设中的神木新村(中国之声记者白宇 摄)

    中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陕西神木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说,他们居住的村庄和耕地正随着“神木新村”的开发建设被逐渐吞噬,已经被赶到活动板房中度日的村民,可能被迫要搬回20年前居住的窑洞生活。记者调查发现,“神木新村”的占地面积比15个故宫还要大,新村管委会坦言,这个属于开发区性质的“新村”只经过了县里的审批,至今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让村民感到困惑的是,三十年承包地被征用后,没有得到补偿,只换回来一片没有手续的“建设用地”。【陕西神木新村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村民或被赶回窑洞】详细情况请听中央台记者白宇的报道:

  宋春生今年70多岁,是一名有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1970年到1998年间曾任红柳林村支书和生产大队长,神木新村征地时,他被推选为村民代表。宋春生告诉记者,2007年5月,神木新村开始征用村里土地,共涉及4个行政村中的12个自然村,仅红柳林村组的土地总面积就达到达4000亩左右。

  宋春生:我们村共有3种地。500来亩是林草地,490来亩是承包地,3000来亩是河草地,旧社会的时候就是我们村的地,这3种地一共有4000亩了。

  宋春生介绍,征地时,村集体林草地,按总亩数的60%对村民进行了补偿,40%兑换成本区域的建设用地。签订了30年承包合同的耕地,按总亩数的40%兑换给村民建设用地,没有货币补偿。河草地因为没有耕种,被白白拿走,红柳林村一组的4000亩地总共换回没有审批手续的建设用地360亩。

  记者在宋春生的土地承包合同上看到,发包方是红柳林村组,鉴证方是村组所属的麻家塔乡人民政府,承包期限为1998年至2028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标有“榆林地区行政公署制”字样,并盖有麻家塔乡人民政府公章。这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承包合同,村民们家家都有。

  宋春生想知道,神木县政府把村民们世代耕种的承包地无偿征用的依据究竟是什么?于是他不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问题。2009年,神木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终于发出了关于宋春生信访事案的办结报告。报告中说:宋春生反映的承包地实际是“村民耕种多年的国有河滩地”,县政府早在1992年就为县河道管理站换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将该土地划拨为国有河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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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蓝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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