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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高晓松“醉驾案”被判拘役六个月 罚款4000元

2011-05-17 17:3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2011年5月17日,北京,高晓松酒驾案东城法院一审。高晓松在庭上面色憔悴做陈述,抠鼻撩发小动作多。

  中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备受关注的高晓松醉驾致三车追尾案,于今天(17日)14时30分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详细情况,马上连线中央台记者白杰戈。

  高晓松案:被判拘役六个月 罚金4000元

  高晓松的案子是14时30分之后开庭,最后的判决结果,高晓松被判拘役6个月罚金4000元。

  我们知道6个月拘役的时间,也是达到了“五一”之后新的规定当中对于拘役的时间的上限了,不过在庭审辩论当中高晓松的辩护人对他做的是一个从轻判决的辩护,当中举到了一些具体的证据,一个就是说当天跟他一起喝酒的朋友举证说他们当时其实是叫了“代驾”,在喝了酒之后,但是在等待代驾的过程中等了一段时间,高晓松自己的表述是说在等的过程中酒劲上来了,自己就开车走了。

  另外,他的几名好友表明他以前其实是比较遵守酒后不开车的规定,也是对他事情比较意外,另外就是对于事故当中造成的受伤的三名伤者,其中也有两名出具了证言,说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希望法庭能够对他予以谅解,他们达成了这样的协议。

  法官:你当时怎么想的,为什么要开车?  

  高晓松:在还有神志的时候叫了代驾,有饭店门童代请了代驾,等待的过程中酒劲上来了,导致丧失了神志跟判断力,所以开车上路导致了违法行为。

  法官:你当时是一种什么状态,清醒吗?

  高晓松:开车的时候已经不够清醒了。

责编: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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