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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新闻报纸摘要

最高法:6月1日起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开庭审理

2014-04-30 0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4月3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30日)发布司法解释遏制高墙腐败,从6月1日起,六类减刑假释案件必须开庭审理,立案后5天内要向社会公示。14-4-30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司法解释明确,审理减刑、假释案件,除应当审查罪犯在执行期间的一贯表现外,还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财产刑执行、附带民事裁判履行、以及罪犯退赃退赔情况。特别针对假立功问题作出专门规定,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

  孙军工:执行机关以罪犯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为由提出减刑的,应当审查立功或重大立功表现是否属实。涉及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贡献的,应当审查该成果是否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完成,并经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最高法要求,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在立案后5日内依法向社会公示,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依法公布,六类案件必须开庭审理。

  孙军工:凡是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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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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