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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拟对重大冤错可能案件异地审查

2017-02-24 21:0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记者 孙莹)记者今天(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了解到,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8633件,立案复查2904件,提出抗诉3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4件。最高检正在起草规定,拟对有重大冤错可能的申诉案件交由异地审查。

  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直接办理和指导下级院监督纠正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冤错案件,新疆谭新善、天津李松、吉林刘吉强、安徽杨德武四起故意杀人申诉案,通过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法院启动对案件再审,四案原审被告人均被改判无罪。甘肃沈六斤故意杀人申诉案中,检察机关发现原审裁判认定犯罪人身份错误,在押人并非沈六斤,而是方未社,经法院再审终还方未社清白。在备受关注的聂树斌案再审过程中,最高检明确提出“原审判决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应当依法宣判聂树斌无罪。”的检察意见。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共同办理、全程监督、互相配合、共同纠错。

  尹伊君表示,由于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重大刑事申诉案件在本地监督纠正中面临阻力等因素,单纯依靠原案所在地检察机关的力量纠正案件,存在诸多无法解决的障碍。最高检研究起草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后出台。

  尹伊君:明确提出对有重大冤错可能申诉案件交友异地进行办理,以消除阻力和干扰,切实发挥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

 
编辑: 巩盼东
关键词: 最高检;重大冤错可能案件;异地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