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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之变带来民生“质变” 狠抓六好实现六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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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领导介绍瓮安之变后的改变(中广网 申珅摄)
齐抓共管,把社会管理强化好
为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的问题。瓮安政府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是建立乡、村服务平台。在全县19个乡镇和2个办事处建立综治工作中心,实行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二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建立了源头预防、民诉表达、矛盾调处、依法信访等机制,让群众话有地方说、怨有地方诉、困难有人帮、事情有人办。三是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和“禁毒”斗争,保持严打整治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扫清“盲点”、妥处“焦点”、熄灭“燃点”、排除“爆点”。四是抓好违法青少年帮教转化。在省委政法委的指导下,探索了“6?28”事件涉案未成年人违法及轻罪犯罪记录消除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五是推行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柔性执法。针对一些执法人员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执法方式粗暴等问题,对20多个执法部门开展了专项教育整顿。六是加强政法工作保障。县委提出对政法工作“最大限度解决问题、最大限度支持工作、最大限度予以组织保障”。
更新观念,把科学发展落实好
“瓮安事件”后的这几年,瓮安政府认识到,办好瓮安的事情,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科学发展,把中央精神和省、州的要求与瓮安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理清思路、推动科学发展。二是坚持城乡统筹,三化同步。三是实行工作承诺制和工作亮点观摩评比。
创新机制,把基层基础夯实好
“瓮安事件”中暴露出瓮安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县委全面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在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上。配齐配强村干部,提高了他们的报酬待遇,解决了他们的养老保险,落实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二是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三是探索统筹城乡党建工作。四是在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方面。把我县在“一事一议”工作中总结的“三议三公开”(村民商议、“两委”决议、“两会”审议;实施内容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工作法深化拓展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狠抓文化,把精神高地构筑好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水之清澈,是因为有源头活水不断注入。人要心灵清明,就得强化学习,时时补充精神食粮。“瓮安事件”后三年多来,思想政治建设是构筑精神高地的核心。抓文化建设,提升自信自觉。以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出发点,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资源,着力打造“瓮水长歌”系列文化品牌,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文化自信和自觉,使之成为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构筑精神高地,有效解决了部分干部精神懈怠、理想信念不坚定的问题。
当前的瓮安,社会治安变好,民生欠账变少,经济实力变强,干部作风变实,基层基础变牢,党和政府威信变高。对“瓮安”的“瓮”字作了新的解读,“瓮”字由上面一个“公”,下面一个“瓦”字组成,“公”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瓦”代表民居,代表群众。只有“公”字当头,我们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我们只有做到公心、公开、公平、公正、公信,才能实现瓮安政治安定、社会安稳、生产安全、干部安心、群众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