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杭州3月14日消息(记者 王春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养宠护宠问题成为了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有代表提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明确写入刑法修正案,为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提供更为明确的法律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央广网发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了文明养宠的重要性,并公布了一系列涉及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引,也为广大宠物主人划定了行为边界,明确了养宠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从代表委员建议到最高法报告,文明养宠的议题不仅引发了广泛关注,更激发了广大养宠人士的深入讨论与共鸣。

在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张女士分享了自己的养宠经验:“作为宠物主人,我们有责任确保宠物的行为不会对他人造成困扰或伤害。我每次遛狗都会用牵引绳,并随身携带清洁袋处理宠物的排泄物。但我也看到有些业主不遵守规定,让狗狗在公共场所随意跑动,这真的很不安全。”

家住杭州东站附近的韦女士,是一位对社区环境安全格外关注的市民。她向记者表示:“我认真关注了今年两会上关于文明养宠的多个建议,我认为立法保护伴侣动物、严惩不文明养犬行为是非常必要的。”韦女士特别提到,对于大型犬的饲养,她感到尤为担忧:“小区里之前就有人被大型犬咬伤,这种事件真的让人痛心。”

可爱的宠物狗(央广网记者 尚天宇 摄)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养宠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方式。宠物作为家庭成员,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欢乐与陪伴。然而,宠物伤人、扰民等不文明养宠行为也时有发生,恶犬伤童等不文明养狗行为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了依法审理“宠物伤人”案件,明确饲养宠物是个人权利、管住管好是法定义务,并明确了以下规则:第一,饲养了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造成他人损害的,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饲养人均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二,饲养了不是禁止饲养的动物,如果违反管理规定,比如不束犬链、由未成年人单独遛狗,给他人造成损害,饲养人也要承担全部责任。只有在能够证明受害人是故意的情况下,才能减轻责任,但不能免除责任。第三,饲养了不是禁止饲养的动物,也不违反管理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没有责任呢?只有证明受害人故意时才可以免除责任,在受害人有重大过失时才可以减轻责任。

该报告中关于文明养宠的相关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饲养宠物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宠物管理和伤害事件的预防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引起了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通过立法手段进一步明确伴侣宠物相关行为的规则,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上海海华永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宇飞认为,“在制定规则时应当结合我国社会现状,回应人民群众的主流意见。建议在各地养犬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制定法律效力层级更高的全国性法律法规。”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阮长丰表示:“养宠物已成为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流行的一种方式。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饲养人缺乏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对宠物的管理和管控不力,导致了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最高法的有关文明养宠的报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居民文明养宠意识,增强大家养宠的法治意识。”

编辑:尚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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