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9日消息(记者 孙汝祥)北京证监局8月8日在官网公布了对时任国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鹏投资”)总经理杨保龙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9万元的罚款;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此前,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北京证监局对国鹏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国鹏投资是国鹏鼎盛契约型私募基金、国鹏鼎盛2号契约型私募基金(以下统称“国鹏鼎盛基金”)的管理人。国鹏投资在国鹏鼎盛基金的募集和投资运作过程中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

其一,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

2018年2月23日,国鹏投资管理的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公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公佑”)成立,主要投资方向为拟从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曜瞿如网络”)受让其所持有的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跃网络”)部分股权。

国鹏鼎盛基金向宁波公佑出资27396万元。因国鹏鼎盛基金尚未募集完毕,青岛圆融国鹏盛世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青岛圆融国鹏盛世2号契约型私募基金(以下统称“国鹏盛世基金”)代国鹏鼎盛基金向宁波公佑支付出资款27396万元。

国鹏投资于2019年4月出具的《国鹏鼎盛、鼎盛2号契约型私募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国鹏鼎盛基金通过持有宁波公佑的份额,间接持有盛跃网络1.06%的股份。

国鹏盛世基金上述代国鹏鼎盛基金向宁波公佑支付出资款的行为,不符合国鹏盛世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的约定。国鹏投资将其他基金的财产用于国鹏鼎盛基金的投资活动,属于将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的行为。

其二,挪用基金财产。

国鹏鼎盛基金完成募资后,国鹏投资将国鹏鼎盛基金银行账户中的27169万元转至关联公司天津铭正通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坤微盛世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其中,有5182万元资金转至国鹏盛世基金银行账户,剩余21987万元资金最终转至柳州市汇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若干自然人的银行账户。上述21987万元资金的运用不符合国鹏鼎盛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的约定,被国鹏投资挪作他用。

其三,委托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

国鹏投资委托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国鹏鼎盛基金的托管人,未尽到恪尽职守、谨慎勤勉的义务。

北京证监局认定,杨保龙时任国鹏投资总经理,未尽忠实勤勉义务,未能履行其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投资方案的职责,组织国鹏投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为此,北京证监局综合上述三项违法事实,对杨保龙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9万元的罚款。

同时,鉴于国鹏投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侵害众多投资者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杨保龙是国鹏投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违规情节特别严重,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杨保龙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央广资本眼)

编辑:曹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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