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9日消息(记者 孙汝祥 实习生 谢容容)近日,多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被告涉及慧辰股份、普华永道中天、中信证券。后两者分别为慧辰股份IPO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去年底,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已认定,慧辰股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12月22日,北京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6月,慧辰股份收购信唐普华48%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参股的公司。2020年12月,慧辰股份进一步收购信唐普华22%的股权,信唐普华成为慧辰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为此,北京证监局决定,慧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信唐普华总经理,时任慧辰股份副总经理何侃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慧辰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赵龙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慧辰股份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徐景武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慧辰股份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技术总监,时任信唐普华董事马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央广资本眼)

编辑:曹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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