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双版纳5月28日消息(记者 赵贝贝)近日,有媒体报道“景洪市一女子住客栈财物被盗,客栈被网暴诽谤、报案后警方不立案”。针对该事件,景洪市公安局5月28日下午发布警情通报,详情如下:
经核实,该盗窃案件已于2026年4月4日侦破,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逮捕,盗窃行为系犯罪嫌疑人单人实施,无其他同伙;关于客栈方报称被网暴诽谤一事,经查未发现构成刑事公诉案件的犯罪事实,已依法不予立案。根据法律规定,诽谤罪属告诉才处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依法不属公安机关管辖,客栈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维护合法权益。网络是公共空间,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警情通报(央广网发 来源:景洪市公安局)
编辑:魏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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