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11月4日消息(记者 魏文青)11月3日,云南省公安厅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
《实施办法》于2025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健全云南省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提升反恐防恐能力水平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魏文青 摄)
会上,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昝霖介绍,《实施办法》立足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防范为主、惩防结合,明确了从省到村(社区)各级组织的职责分工,构建起多层次、全覆盖的反恐怖工作责任体系。文件还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新兴业态及非传统安全威胁等新情况作出了前瞻性、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为依法反恐、精准防恐提供了有力支撑。
云南省公安厅反恐怖总队总队长王展介绍,《实施办法》系统涵盖基础防范、重点目标保护、边境防控和社会面管控等多个方面,明确了水利、供水、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要求,并对物流寄递、长途客运、住宿、散装汽油等行业落实实名制登记作出硬性规定。同时,对网约车、无人机、商业综合体、剧本娱乐场所等新业态领域明确了监管职责和安全要求,筑牢社会面防控防线。
昆明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尹斌介绍,昆明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云南省涉恐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通过简化流程、及时兑现奖励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反恐防恐工作的积极性。今年以来,昆明市公安机关累计发放举报奖励12.6万元。同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通过常态化培训、联合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督促寄递物流、长途客运、酒店住宿等行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据了解,云南省已建立完善的涉恐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最高可奖励100万元,进一步凝聚起全民反恐防恐的坚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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