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7月7日消息(记者 魏文青)为进一步加强航空运输环节安全管理,民航局自2025年6月28日起施行新规:乘坐境内航班禁止携带无3C标识、标识不清晰或已被国家主管部门召回的充电宝登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日前提醒广大旅客,出行前请务必核查所携带充电设备,确保符合安全要求,避免因不符合规定影响行程。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只有带有清晰、完整3C标识且非召回产品的充电宝,才可通过顺丰寄递服务处理,且仅限手提行李携带,不可托运。

根据新规,无3C标识、标识模糊不清,以及被召回型号/批次的充电宝,无论容量大小、是否损坏,均禁止携带乘坐境内航班。被召回型号或批次信息,旅客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除寄递服务外,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还为旅客提供多项处理方案。针对非召回品牌无3C标识的充电宝,旅客可享受免费7天暂存服务,暂存地点及时间分别为:D岛岛尾(04:30-21:00)、F岛岛尾(04:30-01:00,01:00后至H岛行李打包柜台办理)、H岛岛尾(06:00-20:00),暂存后可在航站楼B1层顺丰柜台(营业时间06:00-22:00)取回,取件前需在顺丰企业微信提前预约。此外,机场在3个安检待检区入口和6、17、23、31、35号安检通道内,共设有8个锂电池(充电宝)自弃桶,供旅客选择自弃处理。

昆明机场特别提醒,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时,务必提前确认是否符合规定,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如需使用暂存或寄递服务,请预留充足时间,确保顺利出行。

编辑:赵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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