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7月16日消息(记者 魏文青) 7月15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刑罚执行监督 守牢刑事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23年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持续加强监管场所安全监督、规范刑罚执行、深化数字检察建设,高质效服务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
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1月至2026年6月,云南省检察机关围绕监管安全、监外执行、教育改造等重点环节持续发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898件,依法审查起诉狱内再犯罪61人,督促收监严重违反管理规定或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774人,有效防范监管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在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方面,针对收押难、送监难问题,云南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监督。2026年,会同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推动400余名罪犯依法交付执行。
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下简称“减假暂”)案件监督,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制定办理实施细则,推动案件规范办理。2023年以来,全省依法审查减刑105872人、假释1300人、暂予监外执行1519人,对“减假暂”不当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72件。
围绕社区矫正监督,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机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807人,对社区矫正机构监管履职不到位提出纠正意见6874件。
针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云南检察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145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全省8000余名在押罪犯依法履行财产性判项,进一步维护刑事裁判执行权威。
在保障罪犯合法权益方面,云南省检察机关重点监督违法使用戒具、体罚虐待罪犯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95件;依法受理罪犯申诉、控告、检举815件;持续加强未成年犯监管监督,督促落实分管分押、分别教育等制度。同时,依法查办刑罚执行领域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减假暂”、滥用职权等案件11件14人,其中普洱市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云南省检察机关持续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昆明城郊地区检察院对辖区14个监狱实行统一派驻检察,累计开展巡回检察35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16份、检察建议176份,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10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42条。
数字检察建设同步取得新进展。目前,云南全省派驻检察室与监狱、看守所监控视频联网实现全覆盖,依托云南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研发应用“执检小云”刑罚变更执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富源县检察院、昆明城郊地区检察院研发的收监执行监督模型、罪犯狱内消费监督模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应用。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持续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规范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为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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