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来自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的消息,经8部门联审,认定293家企业为云南省第二十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省级龙头企业”)。
省级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就业增收,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省级认定的农业企业。
为加强对省级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今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部门修订印发《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省级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监测和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73家、居全国第15位,实现16个州(市)全覆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超1500家,居西南五省第1位,实现129个县(市、区)全覆盖;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基本实现涉农行政村全覆盖。
同期,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部门对此前认定的省级龙头企业开展了两年一次的监测评价。经评审专家组评审、认定成员单位审核等程序,749家省级龙头企业监测合格。(记者 廖兴阳)
编辑:魏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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