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10月15日消息(记者 魏文青)10月14日下午,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新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云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指导意见》《林木采伐指南(2025版)》和《云南省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4个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助力林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魏文青 摄)
据介绍,《云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在流转管理、审批衔接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创新举措。文件明确,符合条件的公益林、天然林可依法流转,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等林草产业;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取消省级、州(市)级审批环节,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同时,对林地权属信息不符、合同变更等情形作出具体规定,推动流转审批与不动产登记有效衔接,并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防范流转风险。
《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指导意见》聚焦提升森林生态效益和经济价值,鼓励经营主体依法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推动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在森林抚育方面,文件提出加强人工林、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保护修复,促进森林经营与林下经济融合发展。
在改革探索方面,《云南省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从全省142个国有林场中选取22个试点单位,鼓励国有林场依法依规参与集体林业发展,通过合作造林、联合经营、委托管理等多种模式,带动集体林规模化经营。试点将重点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林业碳汇等产业,推动场村协同发展,打造区域特色林草产业集群。
《林木采伐指南(2025版)》则系统梳理了采伐范围、程序依据、许可办理等政策要求,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涉及的林木采伐管理作出具体规范,为基层执行提供明确指引。
据统计,云南省集体林地面积达2.99亿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80%,居全国首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政策宣贯,推进改革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健全集体林权流转和监管体系,推动森林资源提质增效,让“绿水青山”更好转化为“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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