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8月27日消息(记者 赵贝贝 实习记者 解心妍)8月25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定位,依法能动履职,以“四大检察”协同发力服务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成效。数据显示,三年来云南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769件1404人,提起公诉3923件6423人,立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504件,34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实习记者 解心妍 摄)

云南检察机关深度融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构建全域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刑事检察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昆明检察机关办理的以矣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5000余万元,并判令赔偿生态修复费用700余万元;民事检察精准化解矛盾,临沧市检察机关通过调解推动商户整改污染问题;行政检察聚焦环境资源保护,办理的行政裁判监督、涉环境资源保护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及涉环境资源保护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分别为155件、1184件及1102件,峨山彝族自治县检察院联合行政机关督促27名当事人补种树木81亩,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全省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504件,督促修复林地、耕地1.05万亩,清理固体废物73.72万吨,挽回生态损失1730.47万元。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结合云南实际,聚焦“高原河湖、生物多样性、人居环境、矿山治理”等保护重点,开展系列专项活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危险废物专项监督,蒙自、曲靖等地的侦查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等合作办理污染环境案件35件183人,推动建立煤矸石综合利用机制;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558件1048人;立足云南“动植物王国”特色,办理生物多样性案件1200余件,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检察院对非法捕捞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被告增殖放流赔偿32.8万元,普洱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调整湿地保护红线,守护野生鸟类栖息地。

云南检察机关还探索了“生态修复+社会治理”模式。个旧市检察院督促企业出资2000万元修复危险废物污染土壤,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检察院引导滥伐林木被告人购买碳汇补种林木,实现生态功能修复。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世清表示,未来云南各级检察机关将持续扛牢生态保护责任,深化区域协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监督、精准监督,为云南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发布会还发布了10件生态检察典型案例,涵盖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域治理、污染防治等领域,彰显全面筑牢云南省生态安全屏障的决心。

编辑:魏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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