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1月9日消息(记者庄滨滨)2025年12月,南京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该领域的政府规章,《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南京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更为全国同类城市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消防演练(央广网发 南京消防供图)
《规定》共二十六条,构建政府、部门、单位三级责任体系,明确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政府可根据情况予以补贴奖励。在建设主体上,明确公众聚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分级分类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学校、养老机构等单位自愿建设。同时创新性提出消防快速处置队概念,支持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
在建设管理方面,《规定》明确人员、装备等标准,要求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定期开展训练、巡查、宣传等工作。此外,还完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和伤亡抚恤等保障政策,为基层消防志愿力量保驾护航。
该《规定》的出台,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保障全流程,推动形成“防消结合”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模式,筑牢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2025年,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建强快速处置队、织密微型消防站”的总体思路,督促指导各板块结合“商品房、保障房、老旧小区”特点,分类新建900个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并将原有200个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为消防快速处置队。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854家重点单位和6707个小区(社区)建成了微型消防站,已建成的微型消防站(快速处置队)全部纳入市119指挥中心调度指挥,年内参与处置火警2800余起,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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