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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再次提高两项涉老补贴标准

惠及10293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和35000余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标准和高龄老年人健康补贴标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0元,80-89周岁、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300元、1500元、1800元。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2025年28项民生实事的重点工作安排,我区将全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标准在每人每年720元基础上再提高480元,达到每人每年1200元;对高龄老年人健康补贴标准再提高100元,分别增至每人每年1300元、1500元、1800元;提标通知一并明确以上两项涉老补贴标准边境地区增发10%。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共计安排补贴资金7000万元,惠及10293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和35000余名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深化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保障政策改革,持续优化补贴机制,加强资金监管,让老年人切实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确保老年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记者 张宇)

编辑: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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