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相继出台一系列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在政策与资金的“叠加”效应推动下,去年我区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9.80亿元,同比增长21.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9%,增速位居全国第一位。

2021年以来,我区商务部门结合实际,先后针对不同阶段研究制定了做好促进消费重点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推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和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推动出台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24条”以及促进夜间经济和假日经济高质量发展“8条”政策措施,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超过7亿元,举办“助企惠民·乐购西藏”“幸福西藏·悦享消费”“幸福西藏·乐享生活”等促消费活动,不断强化巩固节日促销、重点商品促销、展会促销、电商促销等,支持鼓励夜间经济、首店经济、品牌消费、绿色消费等新型消费,不断繁荣全区消费市场。

今年以来,我区商务部门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采取政策支持与活动挖潜相结合、保市场主体与改善民生相结合,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幸福西藏·乐享生活”促进消费活动方案》《西藏自治区“2024年消费促进年”工作方案》,全力打好政策“组合拳”,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全民乐享,深入实施“幸福西藏·乐享生活”促进消费系列活动。截至目前,已累计使用财政补贴资金超过0.66亿元,直接带动消费增长超9.08亿元,“乘数效应”明显。活动期间,累计参与活动市场主体5800余家,超过66.9%的个体工商户受益。

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将协同相关部门、协会和企业,认真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多措并举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持续满足我区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促进消费规模扩大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培育“夜间经济”“国货潮品”“绿色消费”等消费新增长点,促进全区消费市场加速发展。(记者 李梅英)

编辑: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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