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61条规定:应建立健全物业企业信用体系,将物业服务质量列入信用考核指标。针对此问题,请焉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应答。”焉耆县县级人大代表马莹说。

8月31日,新疆焉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对焉耆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专题询问会。

焉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聚焦群众关切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行为不规范,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公共设施收益不公开等8类问题,向焉耆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及4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询问。

“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我来答复您……”焉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凯说。

在询问中,焉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直击“痛点”,“辣”味十足。

焉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问题为导向,分析了症结根源,阐述了具体解决措施,承诺了解决时限。

在无记名满意度测评环节中,焉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根据询问答复的问题是否直面不遮掩、不回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措施是否详实,是否从根源上能彻底解决,是否具有操作性进行满意度打分。

“询问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问出了我们老百姓想问的事,得到了我们想得到的‘答案’。”焉耆县县级人大代表马伟说。

“这次专题询问是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更是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效清单’过程。今后,我们将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政府工作是否有成效的根本标准。”焉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艾尼玩·阿不来提在表态发言时说。

“针对问题开展询问,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问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是人民监督工作成效的体现,也是做好专题询问‘后半篇’文章的关键。下一步,我们将适时组织召开其他领域的专题询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焉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肖振新说。(王庆东)

编辑:郭璁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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