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台陕西总站消息 开学在即,西安市教育局等十五部门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安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计划》),从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优化学校心理健康服务,健全预警干预机制,提升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构建心理健康教育互助共建体系,持续深化家校共育,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等9个方面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
按照《专项行动计划》工作目标,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配备要达到100%,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不少于90%,义务教育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不少于50%。200人以上寄宿制学校和1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全市8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学生心理门诊;50%的儿童专科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每10万人配备4人。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和农村社区家长学校建校率分别达到90%和80%。全市75%以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建立以市为中心、县为基地、学校布点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学生心理健康分级管理体系,构建积极和谐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专项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中小学应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1000比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不少于90%。学生规模200人以上寄宿制学校和1000人以上的学校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独立校区达到此规模需另外配备)。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市、区、校三级联动教师培训体系,以三年为一周期开展全员覆盖的培训,市级培训专职教师及校长,区级培训兼职教师及班主任,校级培训任课教师,确保每名参训教师完成年均24学时、三年不少于72学时的周期性培训任务。(记者:杨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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