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找矿行动 服务高质量发展 陕西出台政府性投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

近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陕西省政府性投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陕自然资勘发〔2026〕453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全额投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提升勘查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省级财政全额投资项目,涵盖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地热、矿泉水、特色非金属勘查,地质找矿综合研究、成果集成及技术支撑等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地质勘查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坚持规划引领、基础先行、精准找矿、科技支撑、绿色勘查、注重绩效的原则,优先支持战略性矿产与重点成矿区带勘查,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

《办法》构建了省自然资源厅统筹管理、省地质勘查基金中心技术支撑、市县主管部门属地监管、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勘查单位落实落地的五级责任体系,对职责分工、项目申报、设计实施、验收成果、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监督追责等全流程作出明确规定。

在立项管理上,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发布申报指南,组织立项论证与公示,基金中心负责筛选储备与技术支撑,项目依法依规委托或招标确定承担单位,秦岭等重点区域勘查项目依法履行环评与审定程序。

在实施监管上,项目实行设计审查、备案进场、重大变更审批、定期报告制度,全面落实绿色勘查与安全生产要求,野外验收与成果审查实行专家评级管理,地质资料按规定及时汇交。

资金使用方面,《办法》明确经费投向结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其他工作经费比例分别为25%、60%、15%,严格执行预算标准与支出范围,强化审计与绩效管理,实施全过程绩效监控与评价,结果作为项目与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办法》将进一步提升陕西省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实现找矿突破,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资源保障。(记者 龚伟芳)

编辑:苏睿楠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