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宁强县位于陕西西南隅,北依秦岭,南枕巴山,长江最大支流汉江发源于此。这里素有“三千里汉江第一城”美誉,是国家重点秦巴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为全方位加强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3月27日,正值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汉中中院)在宁强县举行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

汉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延文,宁强县委书记李宽出席活动并共同揭牌。宁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军林主持仪式。

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成立(央广网发 汉中中院供图)

宁强县副县长郭健致欢迎辞,他指出,成立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是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的生动诠释,也是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保护生态功能的重要举措。宁强县将以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保护生态、保护自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奋力谱写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华章。

揭牌仪式上,汉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明才表示,法院将自觉担负起保护汉江源头生态环境的职责使命,主动把法院工作纳入汉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大局中来定位、谋划和推进;切实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维护汉江源头绿色生态优势,筑牢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同时,要以汉江源司法保护基地为依托,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进一步加强与林业、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建立更加广泛的汉江流域环境保护联动机制。

秦巴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央广网发 汉中中院供图)

据悉,为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宁强县法院还携手宁强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汉江源头共同建立秦巴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旨在为破坏环境资源等案件提供集中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的场地,责令具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通过从事修复劳动、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从而达到“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目前,已有一案当事人缴纳了生态修复资金,用于汉江源头生态环境治理。

宁强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揭牌活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编辑:王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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