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童晶晶、李婧劼走进西安新闻广播《法治进行时》“听见雁法”特别节目,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深入解读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问题。
童晶晶法官介绍,判断学校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需综合考虑学生年龄、事故发生经过以及学校是否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等因素。李婧劼法官结合典型案例进一步解释:一名12岁学生在校内下楼梯时摔倒受伤,因学校已开展安全教育、设置安全提示标识,并在事发后及时送医救治,法院最终未判令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在校受伤并不意味着学校必然担责;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监护人也可能需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校园欺凌,李婧劼法官结合案例指出,学校如未能及时发现、制止持续发生的暴力行为,可能因未尽到管理职责而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体育活动中的意外,童晶晶法官则对“自甘风险”规则作出解读: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正常行为受到损害,原则上不能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但对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李婧劼法官表示,关键在于惩戒是否有依据、方式是否适当。合理要求学生赔礼道歉,不必然构成对人格尊严的侵害;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则可能逾越法律边界。
未成年人保护,还需要家庭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结合法院在校园欺凌案件中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实践,李婧劼法官介绍,赔偿主要着眼于填补已经发生的损害,家庭教育指导则重在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责、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发出全省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正是推动监护责任落实、将未成年人保护关口前移的具体举措。
节目还围绕网络名誉侵权、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后的处罚与矫治,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后的分类处理等问题进行解读。童晶晶法官提醒,未成年人违法并非一律不予处理,具体处置需要依据年龄、行为情节等因素依法判断。同时,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虐待、性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时,应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及时提供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既需要明确法律责任,也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机关的共同参与。以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及时发现并干预侵害行为,才能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来源:雁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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