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国际港分局发布重要提示。

亲爱的市民、游客朋友们:
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浐灞国际港全时全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12月31日跨年夜,“后海”及周边区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烟花秀及大型焰火活动,请勿携带烟花爆竹前往。
元旦和春节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强对浐河、灞河、渭河河岸沿线的巡查管控,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进行查处。
让我们携手守护浐灞国际港的碧水蓝天!(来源:西安浐灞国际港)
编辑:苏睿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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