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6月12日消息(记者郎麒)日前,山西省药监局会同工信、科技、卫生健康、医保等12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山西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6月12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该措施进行深入解读,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28项具体措施,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全周期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链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提出了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药物研发向临床前研究转化、鼓励创新药械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中医药守正创新、强化标准引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6项具体措施。
二是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效。包括优化审评审批机制、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上市、优化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提高审评审批服务效能、优化注册检验、加快罕见病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深入推进国际通用监管规则转化实施等7项具体措施。
三是加快创新产品应用推广。提出了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成果应用、加快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入院使用、加大医保支付、优化进出口支持等4项具体措施。
四是以高效严格监管提升医药行业合规水平。强调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提出推进生物制品批签发授权、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推动医药企业数智化转型、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强化药物警戒、强化药品流通政策支持、加强医药流通新业态监管等7项具体措施。
五是构建与产业发展和安全需要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提出了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管科学研究、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等4项具体措施。
围绕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医保局通过建立以创新药为主体的医保准入和谈判续约机制、优化挂网规则、完善药品目录、拓宽报销渠道等措施大力支持创新药发展;山西省工信厅将现代医药产业链纳入省级重点产业链,聚焦产业链企业培育、关键环节招商引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领域,支持产业链发展,促进医药产业“强链”“延链”。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全周期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链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药品监管能力,让更多企业享受到山西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释放的红利。”山西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庭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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