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9月30日消息(记者张洁 实习记者侯静波)9月29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的相关情况(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共八条,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总体要求、具体路径、保障措施三个部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结合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立足山西省实际,提出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要目标任务,包括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逐步形成体现山西特点、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等三个方面。

《决定》明确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五条路径。首先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出要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其次是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聚焦能源转型、产业升级、适度多元发展,扎实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此外,要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更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决定》还明确了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的职责,明确了人大在有关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中的职责,并号召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编辑:温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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