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治11月15日消息(记者张晋鹏)11月13日,山西长治“狗咬人引发的血案”一审开庭,被告人申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长治市中院未当庭宣判。

长治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今年正月初二(1月30日)下午,申某儿子外出打水时,被遇害人郭某某家拴在路边的狗咬到,其将狗摔死。申某妻子得知后同郭某某妻子赵某晖微信语音协商未果。随后申某妻子报警。

赵某晖未配合警方联系至派出所处理,在当晚同妹夫、外甥三人来到申某家门外,边砸门边喊让申某开门,三人将申某家玻璃砸破,其中一人将大门踹开。

申某一家三口从家中厨房出来,双方在院内发生争吵,有邻居听到后前来进行劝解。郭某某的两个女儿也来到申某家中加入争吵。

随后被害人郭某某来到申某家,双方在院子客厅东面窗台扭打,期间申某拿起放在窗台上的刀胡乱挥刺,将郭某某、赵某晖及其妹夫和一女儿刺伤。郭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符合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多次捅刺致左股动脉离断大出血,失血性休克死亡的特征。

该案庭审至13日下午,未当庭宣判。

编辑:温雅慧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