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大同11月4日消息(记者张晋鹏)近日,一段关于“山西大同四中工作人员在校门口没收学生私人物品”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社会关注。11月4日,大同市第四中学校发布情况通报,介绍了事情发生的具体经过。律师表示,大同四中学生购买零食而被工作人员收缴个人物品的行为,属越权违法,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据网络视频,事件发生在大同四中校门口。一名女生因在校外流动摊贩处购买零食,女生的电动车钥匙和家门钥匙被一名工作人员收走。视频中,该女生情绪激动,哭喊着“还给我,你还给我”,试图要回物品。而该工作人员并未当场归还,径直走向校门内,并回应称“看我给不给你”。这一场景在网络上迅速发酵,众多网友对学校的管理方式质疑。
面对舆论关切,大同市第四中学校于11月2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第一时间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11月4日,该学校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我校一同学停车购买小吃被拔走车钥匙一事,在互联网引发社会公众关切。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11月1日12时(中午放学时段),我校一同学在购买小吃时,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南校门学生出行通道上,当时正值放学人流高峰,为避免造成拥堵,影响其他同学出行,当值副校长对其进行劝离未果,随即拔下该同学车钥匙,引发双方争执。经调查,事情发生过程中,双方均有不当行为,经批评教育,均认识到错误,达成互相谅解,并当时归还该同学车钥匙。下一步,我校将加强管理,提升水平,强化师生思想认识,自觉维护良好的环境,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感谢社会公众对大同四中的关切。

大同市第四中学校情况通报截图
大同市人民政府官网在2021年2月发布的大同市第四中学校信息公开目录显示,涉事大同市第四中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有着六十余年历史的完全中学,被称为“誉满三晋的特色学校”。学校初中6轨18个班,高中8轨2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600余人。
公开目录显示,大同市第四中学校积极倡导“入校则序、入楼则静、入班则学、离校亦律、回家要孝”的德育总目标。
对于此事,北京市京翰(太原)律师事务所王成律师表示,大同四中学生被工作人员收缴个人物品的行为,属越权违法,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王成表示,依据《民法典》,私人物品作为学生合法私人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组织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侵占扣押。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无收缴学生合法物品的法定权限,作为非违规物品,收缴行为已超出合理管理范畴,涉嫌侵犯学生财产权利。同时,《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要求学校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与权利,对违规物品仅可依规暂扣并规范管理,而非对合规物品强制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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