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8月3日消息(记者尹琳岑 实习记者王心悦)8月3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修订通过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此次修订立足山西全方位转型发展人才需求,对标国家新版职业教育法,摒弃冗余章节、务实精简立法,以38条精准条款补齐职业教育发展短板,重点强化产教融合制度支撑,为全省职业教育提质、技能人才培育筑牢法治保障。

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供图)

当前,山西正处于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窗口期,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持续攀升,新版《实施办法》精准贴合省情、聚焦实战,确立了新时代山西职业教育发展新规范。

据介绍,《实施办法》共三十八条,五大特点,构建了权责清晰、保障有力、适配产业的职业教育发展体系。

一是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将职业教育纳入全域发展规划,厘清教育、人社等部门监管职责;二是完善多层级职业教育体系,优化职教资源布局,推进中职、高职、职业本科贯通培养,搭建长学制人才培育通道;三是强化师生权益保障,专项夯实“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畅通校企高端人才选聘渠道;四是细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操举措,破解合作浅层化难题;五是强化经费、人才政策保障,明确职教经费财政兜底、增量倾斜,落实职教高端人才各类省级优待政策。

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是本次修订的重中之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剑纲表示,新规立足山西产业实际,通过地方立法打通教育、人才、产业、创新四链衔接堵点,从办学根基、校企互动、共建共享三方面构建深度产教融合新格局。

在夯实职教办学根基上,新规打通多层次职教贯通发展通道,支持应用型本科、高职院校联动中职院校协同办学。同时建立产业导向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紧扣山西产业转型需求,重点布局现代化产业、人工智能相关专业,扩容文旅、康养、家政等民生服务专业,同步推进教材革新,将新技术、新工艺融入教学内容,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在校企双向互动发展上,法规健全人才双向流通机制,支持校企人员互聘兼职,放宽企业高技能人才入校任教条件,常态化推进职教教师企业一线实践。同时严格规范学生实习管理,明确校企生三方实习协议、实习报酬、保险保障等硬性要求,全方位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在校企深度共建共享上,山西创新突破传统挂牌式合作模式,大力推行引企入校、引校进企,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联动园区、科研机构组建产教联合体、行业融合共同体。同时出台财政、用地、税费组合激励政策,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专项红利,鼓励企业以多元形式参与职教办学,推动企业从被动配合转为主动参与、共享收益的核心主体。

编辑:温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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