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启动新化学物质与新污染物专项执法检查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提升全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水平,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首次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聚焦全省涉新化学物质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通过全覆盖排查、精准化检查、常态化整治,围绕新化学物质“准入关”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使用排放关”两方面展开。严查无证生产或进口新化学物质、不按登记证要求生产或进口等行为,确保每一类新化学物质“持证上岗”。严查违规使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未落实禁止或限制措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行为,确保每一项管控要求执行到位。同时,通过检查筑牢新化学物质前端准入防线,严守新污染物使用排放末端底线,有效降低化学物质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相关企业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等要求开展自查。涉及新化学物质企业要全面排查产品、原料中是否含有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做到应登尽登、按证生产,杜绝“带病上岗”。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要对照清单逐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未落实禁止或限制措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做到令行禁止、达标排放。(记者 张剑雯)
编辑:温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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