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10月5日消息(记者张洁)日前,山西省民政厅印发《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若干措施》提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履职尽责承诺制的“双承诺”机制,营造社会救助领域的良好氛围,用心用情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扩大单独申请低保范围,适度放宽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持续推动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将不计算赡养(抚养、扶养)费的范围由“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扩大到“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限认定有效期内)、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且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老年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通过“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给予临时救助。
编辑:张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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