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10月1日消息(记者张晋鹏)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部分事项作出调整。此次调整是在保持“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政策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学业水平考试部分事项的局部优化。

调整后,考试计分科目从14项减为8项,总分从850分减为720分,开卷考试科目从1科增为2科。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考试、考查和考核三类。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仍实行考试,分值不变,成绩用于毕业和升学。生物学、地理调整为考查,成绩以A、B、C、D等级呈现;信息科技、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学实验操作、艺术调整为考核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用于毕业,在升学中参考使用。历史调整为开卷考试,与道德与法治同场合卷进行。

此次调整从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对于2025年秋季学期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采取过渡措施,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调整为考核,其他科目的考试要求和组织形式保持不变。

编辑:温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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