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10月14日消息(记者林馥榆 沈梅 唐奇云 郑晓蔚)近日,上海女子王某在盒马鲜生3个月内对399件商品申请“仅退款”,涉案金额超8000元,引发社会关注。因涉嫌诈骗罪,王某已被闵行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曝光后,记者以盒马X会员身份亲测退款通道,发现其售后流程未出现针对性调整。沟通过程中,客服未核实商品实际状况,也未提出商品寄回要求,主动给出了“仅退款”的处理方案。有知情人士指出:实际上,大量“仅退款”订单不仅耗费了客服大量人力,也给商家业务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单笔‘仅退款’金额通常不高,但商家举证链条较长,取证与认定成本往往远高于单品价值。”

从一单水果开始,她3个月“薅”了399件

今年6月,王某在盒马线上下单购入一款水果,觉得口味不佳,便以“不喜欢、不想要”为由申请了仅退款。客服让王某自行处理商品,并很快通过了退款申请。

王某部分退款记录截图(央广网发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供图)

尝到甜头的王某便开始了越来越频繁的“薅羊毛”操作。自6月以来,王某多次在该款APP下单购物,并以“不喜欢、不想要”“支付方式选错”“未使用优惠券”“内部腐烂发霉”等多种理由申请“仅退款”。而对多个自称“不喜欢”的商品,王某后续仍重复下单十余次;收到商品后,又以“生鲜变质或受损”为由,多次申请“仅退款”。目前,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闵行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买家提出“希望退货”,客服主动提出“仅退款”

为了解实际情况,记者近日在盒马APP就一笔已完成订单发起了售后申请。所购商品某“果冻橙5-6粒装(950g)”实付14.9元,记者向客服表示“已经吃了一个”,希望退货。

记者在盒马APP与客服沟通截图(央广网发)

客服“盒晓尧”接单后,未询问剩余商品状况,也未要求寄回,直接回复“此单品小二为您操作仅退款14.9”。记者强调“已经吃了一个怎么办”,对方则回复“您这边认可‘仅退款’这个方案吗”。

当记者提及近期“仅退款”事件,询问“对这类事件有无预案”,客服并未正面回应,表示“会为您记录优化”,随后再次把话题拉回退款本身:“您的这个商品问题小二这边帮您操作退款,您看可以吗?”记者追问:“退货是否都会这样处理?哪怕货品已被消耗?”客服仍然回复:“小二这边都是为了给您更好的购物体验”。最终,记者未接受“仅退款”方案,正常完成了商品购买。

知情人:商家取证与认定成本往往远高于单品价值

有知情人透露,实际上,大量“仅退款”订单不仅给商家业务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产生了较高的隐性成本。“客服需要逐单核对信息,遇到声称生鲜腐烂的售后,有时还需拆检同批次货品,排查是否存在同类质量问题,耗费了大量人力。”

这名知情人表示,这类索赔申请核实难度确实较大,部分订单最终采取了“仅退款”的处置方式。“不少索赔仅凭借照片或文字描述提交,商家很难核实真实情况。由于单笔‘仅退款’金额通常不高,而商家举证链条较长,比如需要留存质检资料、开展同批次核验等,取证与认定成本往往远高于单品价值。”

据该知情人介绍,商家也在多方采取应对措施,其中包括:在生鲜分拣、打包环节尽量留存过程记录,配送交接环节做好确认,厘清配送途中的风险;持续优化售后审核机制,重点识别同一主体批量发起索赔、AI生成虚假图片等客户投诉情形,对可疑订单加强人工复核。

律师:维权与“薅羊毛”的界限,主要看主观目的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俞海琪认为,消费者合法维权和恶意“薅羊毛”的核心界限在于主观目的。如果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凭真实凭证申请售后,属于正当维权;但商品完好,刻意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意图无偿占有商品,就已经越过红线。而从法律后果看,责任是分层的。民事上构成不当得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商家可起诉要求返还钱款;金额未达刑事标准的,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面临拘留或罚款等行政处罚;多次恶意操作累计达到立案标准,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编辑:何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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