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1月10日消息(记者 冯丽)近年来,上海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净网”“砺剑”“护网”等系列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网络违法犯罪,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强化网络生态治理,不断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1月10日,上海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公布2025年10起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新型网络犯罪】
案例一:提供破解无人机禁飞区和限高设置服务案
上海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商家以“无人机维修调试”等“正规”服务为幌子在某交易平台上发布广告,实则通过境外非法软件提供无人机“代破解”服务。经查,犯罪嫌疑人薛某通过平台散布广告,向买家提供破解服务27次,非法获利2万余元。
薛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无人机“黑飞”、使用非法破解软件逃避监管等行为扰乱空中交通管制秩序,危及公共安全,涉嫌违法犯罪。实施飞行活动的无人机,应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报备飞行计划。请广大“飞手”严格遵守飞行报备、高度限制、禁飞区管理等规定,共同维护申城的空域安全。
【黑客类】
案例二:制作贩卖“抢单”手机牟利案
上海警方接到报案称,有部分网约车司机未到达机场、火车站附近,却能通过平台接到相关地点的“大单”。经查,上述司机均在网上陈某、韩某、范某处购买了一款二手手机。该款手机被陈某等3人植入“作弊”程序,可以通过修改手机系统定位,帮助相关司机“出现”在机场、火车站等区域。
陈某等3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侵入平台系统恶意骗取补贴案
上海警方接到报案称,有不法分子侵入某企业互联网平台后台系统大肆购买已下架优惠券,并以虚假下单的方式骗取平台补贴,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经查,优惠券系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绕过平台监管、侵入后台系统后购买,累计骗取平台商铺补贴近50万元。最终,警方一举抓获由券商、刷手、商户组成的犯罪团伙。
刘某、黄某、唐某等8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警方提示:制作、售卖作弊软件、侵入企业后台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使用抢单外挂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行业公平,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
案例四:公司“内鬼”侵犯公民信息案
上海警方接到报案称,某房地产公司房源信息被“泄露”。经警方侦查发现,该公司内部客服任某通过内部账号调取房东电话号码,以“独家房源”为噱头,发展下线并以每条100元至500元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牟利。最终,警方将任某及其下线共31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截至案发,任某已累计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超1万条,涉案资金达300余万元。
该案31名涉案人员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五:非法闯入公司窃取数据案
上海警方接到报案称,有不明人员闯入某公司办公场所,并侵入内部计算机,企图盗取公司重要数据。经查,周某某、郭某某两人提前蹲点,非法破解公司门禁,潜入办公场所后在多台计算机中安装远程控制程序,窃取该企业客户数据信息。
周某某、郭某某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非法获取企业数据或非法买卖数据信息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企业要切实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在异常情况或疑似被非法侵入,应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报警。
【网络谣言类】
案例六:编造传播“竹节草”台风谣言案
2025年台风季时期,有些人为了博眼球、拉流量,在网上造谣,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对抗台风工作造成干扰。经查,马某、汪某为博取流量分别在网络平台用其他地区多年前的视频篡改、合成“奉贤地区严重内涝”的视频;聂某发布外省市多辆汽车被洪水冲走的视频,并谎称此情况发生在上海;周某发布三天前外滩观光平台上游客撑伞避雨的视频,造谣称30日当天有大量游客因台风被困在外滩;徐某、张某在微信群、短视频平台发布石门一路某网红商场门口积水严重的虚假视频。
马某等6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七: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损害企业权益案
上海警方接到报案称,多个自媒体平台散布涉某茶饮企业不实信息,致该企业部分门店营业额下滑超20%。经查,职业自媒体人姚某为提升其账号流量,支付800元雇卢某代笔。卢某利用AI生成涉企不实文章,姚某未经核实即在其十余个自媒体账号发布,全网浏览量迅速上涨,引发网民对该茶饮企业的质疑。另一嫌疑人陈某为推广其AI培训课程,将网络传言用AI工具“洗稿”后交由好友赵某发布。其余嫌疑人也分别通过AI洗稿、盲目转载等方式参与传谣,以达到引流、涨粉等目的。
姚某等8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广大网民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勿轻信、勿盲从,应通过多渠道、多角度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发现网络谣言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应网站平台投诉举报;互联网平台应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网络舆情敲诈类】
案例八:有偿删帖型敲诈勒索案
上海警方接到一公司报案称,某餐饮企业公众号多次发布恶意抹黑该公司商业模式、业务数据的文章,对公司经营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经查,该公众号实控人苏某,系长期从事餐饮自媒体人员,在明知从网络上搜集的数据真实性存疑的情况下,未经核实便引用、编发出相关负面信息,利用该公众号影响力持续发帖,威胁迫使企业签订所谓合作协议。
苏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凡是以“有偿删帖”“舆情合作”等名义,明示或暗示企业“付费避免曝光”的行为,可能涉嫌舆情敲诈。企业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到公安机关报案。
【行政执法类】
案例九:某企业未采取技术防护措施被网络攻击案
上海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某企业的OA办公软件被植入违法信息,网安民警立即至该企业开展相关处置工作。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对自建系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在明知办公软件系统存在漏洞的情况下,仍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存在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造成被黑客攻击植入违法信息。上海警方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对企业依法处罚款,并责令改正。
案例十:某企业未采取技术防护措施存在数据安全风险隐患案
上海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某企业的系统存在数据安全风险隐患,网安民警立即至该企业开展相关处置工作。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存在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上海警方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企业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警方提示:网络运营者应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承担起网络与数据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履行好网络安全保护、数据安保保护义务,共同营造安全、可靠、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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